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我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维修项目合同即将到期,拟采购1家2026-2028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维修服务供应商。
二、本项目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一)维保费含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管理等一切费用。
(二)材料费按实际产生量据实结算,单价或单次维修总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单价在200元以下且单次批量总价在200元以上的,由后勤保卫部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人员确认后按实际中标金额据实结算;200元以上的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三)报价按本公告第十二条报价模板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第一部分维保费(≤1.4万元),第二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材料报价表,填写好品牌型号(如无品牌型号的用/代替)、折扣率及折扣后单价,第一部分报价超过1.4万元或折扣后单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年度费用控制在4万元内。
(四)未在清单范围内的超过200元的维修材料需与采购方谈价确认。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1年1签,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三年服务期内遇医院政策变化及调整,医院可中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未满1年按维保天数进行结算。
四、开标日期:2026年4月30日10:00
五、开标地点: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富民路二段177号,医院行政二区(原公卫中心)303室。
六、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十一、报名及咨询
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上街9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部长
电 话:028-61613021
十二、报价模板及相关要求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2026 - 2028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维修报价表
报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日期:2026 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本报价系2026 - 2028 年度包干价,涵盖税金、运输、材料、人工、安装、调试、检测、后期维护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分为年度维保费与维修更换材料费两部分,维修更换材料费为单项单价,按实际更换数量进行结算。
第一部分年度维保费
2026 - 2028年度整体消防设施设备年度维保费:______元/年,三年总计_______元。
维保范围:本次消防维保服务覆盖医院全系统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通信及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源及配套设施、消防电梯相关设施及其他配套消防设施;服务内容包含每月至少1 次全院巡检、功能测试、清洁保养、故障排查、系统调试及故障处置,接到故障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限到场处理并及时修复。维保过程中,单次更换设备或配件费用在 200 元以内(含 200 元)的,由维保单位全额承担,医院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每月维保工作完成后,需按规范将维保记录及报告进行网络上传,并同步提交纸质版维保报告至医院;对维保中发现的消防设备隐患及相关问题,维保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提交专项整改措施方案,同时按年度出具完整规范的年度维保报告,确保消防设施持续完好有效、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第二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材料报价表。
十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需在开标前进行签到,现场递交报价资料,现场进行谈价,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维保费+折扣后单价总额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十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间: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标准
1、由主管部门后勤保卫部进行考核,其中维保完成情况(70分)、对突发故障的处理(20分)、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情况(10)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2、根据考核细则分值≥9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80-89分为合格,扣罚维保费及维修费100元/分,最高扣罚1000元,低于80分,除在扣罚1000元的基础上,每低1分再扣罚200元进行累计,如1年内有2个季度考核低于8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考核细则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
名称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标准 | 得分 | 备注 |
一、维保项目的完成情况 | 1是否按照工作计划完成月、季度、年度维护保养 |
70
| 1.应按照维保工作计划定时完成维保项目。 2.漏检大项扣5—10分 漏检每一小项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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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护保养的完成质量 | 1.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因维保不到位致使设备出现故障的,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并扣2—5分 2.电器类设备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不达标的扣1分 3.设备无锈蚀,不达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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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修保养记录登记备案 | 1.是否按要求每次维修完毕和维保完毕出具维修、维保工作报告,报告应一式两份中控室和乙方单位各一份,工作报告应有消防经理签字确认。不符合标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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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突发故障的处理
| 1.接到报修电话,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提出解决方案 |
20
| 未按照要求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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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和减少故障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 未能采取措施致使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和造成财产损失的己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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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及时解决的故障,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 未能按时排除故障,消防设备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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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情况 | 1.维保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作业资格证。 | 2 | 无相应作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维修、维保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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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医院按规定着装 | 2 | 不按规定着装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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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遵守出入规定 | 2 | 不遵守出入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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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修、维保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 1 | 不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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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保人员不得泄露和探听和泄漏医院任何信息。 | 2 | 维保人员超出工作范围做无关事项的扣1分,泄漏行业机密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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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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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付款方式
半年一付(服务完成半年后),付款时需附维保记录复印件,考核表,合同复印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六、安全责任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确保施工的顺利完成。如因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采购人设备、设施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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