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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1:53 本文来源: 总务科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控制医院区域内“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及白蚁等病媒生物的滋生与传播,我院拟遴选1家专业的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公司进行服务。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20000元/年。

三、服务期限为2025-2027年(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开标日期:2025年5月14日10:00

五、开标地点: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富民路二段177号,医院行政二区(原公卫中心)303室。

六、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十一、报名及咨询

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043190326[at]qq[dot]com,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上街9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科长

电  话:028-61613027

十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灭鼠:对医院室内外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设置合理的防鼠设施,定期投放安全有效的灭鼠药物,及时清理鼠迹,降低鼠密度。

2、灭蝇:针对医院垃圾存放点、食堂、卫生间等苍蝇易滋生区域,采取物理和化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治,减少苍蝇数量。

3、灭蚊:在医院周边环境、绿化带、积水区域等蚊虫孳生地进行处理,定期喷洒药物,清除积水,降低蚊虫密度。

灭蟑:对医院各科室、病房、库房等区域进行细致检查,采用专业的灭蟑药剂和方法,彻底清除蟑螂及其卵鞘。

4、防治白蚁:对医院建筑结构、木质设施、绿化区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白蚁危害迹象及时进行处理。

采用专业的白蚁防治技术和药剂,对白蚁巢穴进行灭杀和预防,防止白蚁扩散和危害扩大。

5、其他病媒生物防治: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其他病媒生物(如跳蚤、臭虫、螨虫等)进行监测和防治,确保医院环境安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频率

(1)灭四害: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防治服务,如遇特殊情况(如疫情期间、蚊虫鼠害高发季节等)需增加服务次数,具体以医院通知为准。

(2)防治白蚁: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防治服务,对重点区域(如老旧建筑、木质设施较多的区域)增加检查和防治频次。

(3)其他病媒生物防治: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药剂要求

所使用的防治药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低毒、环保、高效的特点,对人员和环境无不良影响。服务公司需提供药剂的相关资质证明和检测报告。

3、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病媒生物防治知识和技能,熟悉医院环境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药剂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4、效果评估

服务公司需定期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并向医院提交评估报告。如防治效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十三、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可自行实地勘查后根据上述内容按年度进行报价,格式自拟,勘查地址: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上街97号。

(二)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病媒生物防治服务所需的人工、药剂、设备、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需在开标前进行签到,现场递交报价资料,现场进行谈价,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价格低者中标。

十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半年服务经甲方考核,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服务金额。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应商提供的合法足额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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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